时间:2020-10-26 23:19:28文章来源:济南中院 分类:社会 涉及城市:云南省昆明市 - 西山区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新旧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一致,均要求主合同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变化在例外情形中。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即在债务人破产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其主张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自2020年10月20日01:00:00至2020年10月27日01:00:00,共有事件相关信息70条。
在传播媒体中,微信相关信息最多,总计52条,占比74.29%;其中“微信”总计发布相关信息52条。
整体来看,中性信息最多,总计70条,占比100%。
来源:法律正反面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金洛法务 相关词:债权,银行,债务人
来源:G翔盛集团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春芽创投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中元籴焜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蓬安法院 相关词:受让人,债权,银行
来源:法语智库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优秀律师陈仕菊 相关词:债权,债务人,银行
来源:博兴农商银行 相关词:受让人,债权,银行
来源:云体青训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泊头市人民法院 相关词:受让人,债权,银行
来源:泊头法院 相关词:债权,债务人,银行
来源:龙州县人民法院 相关词:债权,受让人,银行
来源:楚雄州工商联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山西云石律师事务所 相关词:债权,银行,债务人
来源:四川安仕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阳光新天地金控集团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武威达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南铁法院 相关词:受让人,债权,银行
来源:南宁铁路运输法院 相关词:范围,受让人,债权
来源:富贝融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崇仁法苑 相关词:受让人,债权,银行
来源:崇仁县人民法院 相关词:受让人,债权,银行
来源:法治城中 相关词:范围,受让人,债权
来源:云南合兴担保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典当人之家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律界工匠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忻府法治宣传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邯郸市普法 相关词:债权,受让人,银行
来源:秦都农商行合规资讯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忻州法治在线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盈公法律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张耕硕律师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景来律师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陕西公司企业法务法律顾问律师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知律习法 相关词:债权,受让人,银行
来源:微法官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深圳微法务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掌上司法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汉阴司法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农信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晋州普法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受让人
来源:江苏天治人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感知山东网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感知山东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遂达律师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受让人
来源:360doc个人图书馆 相关词:债权,受让人,银行
来源:经纶律师 相关词:受让人,债权,银行
来源:法务无忧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天平法律网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林福明律师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红杉树律师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一帮律师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企商法务杨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兰海集团有限公司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新都合同律师团队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廉洁任城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华律资讯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微雨法律资讯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黄龙农信在线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lawyer许律师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尚元法律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受让人
来源:律典通 相关词:范围,债权,受让人
来源:沧县人社局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辽宁诚事律师事务所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飞鹏律师团队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 相关词:债权,受让人,银行
来源:忻府政法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杨征宇律师团队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湖北神宇律师事务所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我的法律邦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律正公堂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法律急救中心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国峻 相关词:债权,银行,债务人
来源:重庆经济合同律师汤治强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尚孚律师事务所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广业法务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西安建筑工程与房产法律咨询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张弓剥莞事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法务参谋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述说法律 相关词:债权,银行,债务人
来源: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订阅号 相关词:债权,受让人,银行
来源:石家庄仲裁委员会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今日绵竹 相关词:债权,受让人,银行
来源:勃利县法院 相关词:债权,受让人,银行
来源:勃利县人民法院 相关词:受让人,债权,银行
来源:高青县人民法院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三都人社 相关词:债权,银行,债务人
来源:今日法律条文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 相关词:债权,受让人,银行
来源:金湾法院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网易号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清朗天空 相关词:受让人,债权,银行
来源:天津津南法院 相关词:范围,抵押权,债权
来源: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 相关词:范围,债权,受让人
来源:河北高院 相关词:债权,受让人,银行
民法典:保证人不承担责任的16种风险你不能解的法律难题交给我们你不想做的法律事务我们来做联系电话:15552587869一、债权人与保证人非书面约定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依据第四百九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苏0382民初1736号裁判认为:对于袁一诚向张跃军所借款项,李战坤只是提供口头保证,并未签订书面合同,原告张跃军也无证据证明李战坤已履行了主要担保义务,故保证合同不成立,李战坤不应承担保证责任。二、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未向保证人提起诉讼仲裁或者主张权利。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规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6个月。三、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新旧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一致,均要求主合同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变化在例外情形中。四、债务人破产开始后保证人保证期间届满前,债权人未依法诉讼、仲裁的,破产程序终结后也无权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第四十四条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提出。貌似在债务人破产的情形下保证期间不再作为保证责任的考量因素。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如何适用第四十四条请示的答复意见,“第四十四条仅适用于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时保证期间尚未届满,而在债权人申报债权参加清偿破产财产程序期间保证期间届满的情形”,可以看出债务人破产并未排除保证期间的适用。即只有在保证期间尚未届满时债务人破产的,债权人未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仍可向保证人主张。但如在债务人破产时已经超过了保证期间,则无前述规定适用的空间。第六百八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即在债务人破产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其主张保证责任。五、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第六百九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提示:债权人转让部分债权而未通知保证人的,保证人对债权人尚未转让的部分债权承担担保责任。即应当由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或诉讼仲裁,债权人没有主张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转让全部债权而未通知保证人的,债权受让人而非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或诉讼仲裁的,保证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六、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六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提示:保证人书面约定禁止转让债权,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债权人对外转让债权的,即使债权人通知了保证人,保证人对受让人也绝对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受让人即使在保证期间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或诉讼仲裁的,保证人对原债权人及债权受让人均不承担担保责任。七、保证期间经过后,保证人在债权人向债务人送达的上单纯签收的行为,不构成新的保证。云南、河北、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云高法69号、冀民二请字第1号和川高法69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的规定,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依法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消灭。保证责任消灭后,债权人书面通知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清偿债务,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人民法院不得认定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该催款通知书内容符合合同法和担保法有关担保合同成立的规定,并经保证人签字认可,能够认定成立新的保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保证人按照新保证合同承担责任。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经过后,保证人已经终局的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除非债权人与保证人重新就保证事宜达成一致。但保证期间经过后,保证人在债权人向债务人送达的上单纯签收的行为,首先不构成债权人的保证邀约,其次保证人单纯签字的行为也不构成承诺,故不构成新的保证。八、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九十七条规定: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债务人对外转让债务需要经过债权人同意,也需要保证人同意。债权人不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债务不发生转让。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的而保证人没有同意的,债务转移发生效力,但保证人对转让后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九、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八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在贷款及保证合同中常常会约定,保证人在贷款银行开设有账户,一旦债务人逾期偿还银行贷款,贷款银行就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银行开设的银行账户中直接划扣逾期贷款本息。但同时,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同时向贷款银行提供不动产抵押的,而银行为了方便执行放弃或怠于执行不动产抵押的,保证人在抵押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十、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在时代,保证人对债务人享有的的是追偿权而非代位权。在时代,保证人对债务人享有的的是代位权而非追偿权。保证人的代位权,是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得取得债权人的地位向债务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包括主债权的从权利。而追偿权是指保证人代偿债务后,主债权消灭,包括主债权的从权利抵押权等也一同消灭。保证人只能向债务人追偿代偿部分的金额,而不能再向债权人的抵押人主张任何权利。故,保证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包括时效抗辩在内的抗辩权,基于的是保证人的代位权。十一、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代位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基于的是债权请求权。同理,基于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形成权包括抵销或撤销,保证人一样可以代位向债权人主张。十二、债权人欺诈保证人或债务人欺诈保证人债权人知情的,保证人可以诉讼撤销该保证行为。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原来时代,对债权人欺诈保证人或债务人欺诈保证人债权人知情的一样有明文规定。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司法解释第四十条: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按照担保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时代明确发生以上情形时,保证人可以诉讼仲裁方式予以撤销担保行为。十三、保证人不知情为债权人借新还旧而提供担保的,从无效变为撤销。原司法解释第三十九条: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不适用前款的规定。司法解释之所以规定,债务人借新还旧保证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不承担责任,是因为在正常的贷款中保证人对债务人是否能够到期偿还贷款本息享有正常预期,而在债务人借新还旧的情况下,债务人在已经不能偿还的贷款本息的情况下错误的认为债务人有可能到期还本付息,实际上是对保证人的不公平,保证人也是基于重大误解或者因为受到欺诈而作出保证的错误意思表示,依法应当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十四、债务人提供的抵押与保证人的保证并存时,保证人有可能免责。第四百零九条: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本条在的第一百九十四条已经有过规定: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十五、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未在保证章节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而在第四编担保物权的一般规定中予以体现。但同时规定: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故保证作为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可以适用该条款。十六、非营利机构不能做保证人。第八十七条规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提示:非营利法人不等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已经包括营利性质和非营利性质。而营利性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作为保证人。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综上,时代背景下,债权人的合规法律风险要远远大于保证人。
微信 · 法律正反面 2020-07-27 08:00
▼更多精彩推荐,请关注我们▼之前的保证法律制度重点是考虑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从开始,法律开始依法侧重保护保证人的合法权益。一、 债权人与保证人非书面约定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腾讯新闻 · 商河县人民法院 2020-10-25 17:18
是伟大的划时代的创举!之前的保证法律制度重点是考虑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从开始,法律开始依法侧重保护保证人的合法权益!齐精智律师提示债权人要对自己的借贷风险承担最大责任的时代已经来临,本文不惴浅陋,分析如下:
微信 · 律师同城 2020-10-24 23:29
是伟大的划时代的创举!之前的保证法律制度重点是考虑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从开始,法律开始依法侧重保护保证人的合法权益!齐精智律师提示债权人要对自己的借贷风险承担最大责任的时代已经来临,本文不惴浅陋,分析如下:
微信 · 百姓身边的法律 2020-10-25 21:29
热点网络分析:应急科普地震时身处楼内该如何自救? 发生地震时千万别惊慌,实施及时有效的避震方法,可以降低伤害。 比如躲在结实的桌子下,住在低层的居民可以迅速跑到室外的空旷地带……
TOOM舆情监测 · 头条热点 2020-10-27 01:13:18
【舆情监测分析】温馨提示:不要躺在床上或沙发上抽烟,特别是身体劳累或者醉酒之后,烟头落在沙发、被褥上易引发火灾。 应急科普
TOOM舆情监测 · 头条热点 2020-10-27 01:13:18
【舆情监测热点】空军拉彩烟高清壁纸8月26日,2022年空军航空开放活动暨长春航空展开幕。 一个个高难度动作,一缕缕飞出的彩烟,带来超震撼视觉盛宴。 网友:这怕不是彩虹制造机吧!
TOOM舆情监测 · 头条热点 2020-10-27 01:13:18
【舆情监测热点】学法律护权益张警官普法谁不想要甜甜的恋爱? 法姐讲法超话法律能保护婚姻和财产,却保护不了爱情和幸福! via~湖南高院网友讨论~原来老一辈才是恋爱高手,无论怎样,闲暇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并不简单今日说法,人人学法开学季
TOOM舆情监测 · 头条热点 2020-10-27 01:13:18
热点舆情报告:2月14日,新华联公告称,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市中院”)民事判决书((2022)湘01民初453号),长沙市中院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德雅路支行(以下简称“工行长沙德雅路支行”)与公司下属子公司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铜官窑”)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做出一审判决。 判决情况显示,原告工行长沙德雅路支行与被告长沙铜官窑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提前到期;长沙铜官窑向工行长沙德雅路支行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592,000,000元及相关利息、罚息和复利,支付律师费;原告工行长沙德雅路支行对长沙铜官窑提供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对未办理权证的不动产长沙
TOOM舆情监测 · 头条热点 2020-10-27 01:13:18
舆情监测热点 - 今天(2月15日)是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第一天,上海公安机关主动对接市教委相关职能部门,从严落实全市4000余个校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通过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加强开学护校等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维护校园周边良好治安环境,保障本市各校开学工作有序开展。 上午7时30分许,静安公安分局和教委及学校制作的《你笑起来真好看》公益宣传歌曲首度“亮相”校园门口,学生们在民警和志愿者的引导下,一路浏览并穿过摆有“校园安全”知识的展览区域并快速、有序地进入了校园。“我听了一遍就学会了,回去唱给朋友们和爸爸妈妈听”现场不少学生表示,歌词好记易懂,曲调识别度高,能边听边唱间,掌握校园安全知识,提升自我保护意识。“相较以往的宣传模式,以更加平易近人
TOOM舆情监测 · 头条热点 2020-10-27 01:13:18
版权声明: TOOM舆情监测软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从全网信息监控到危机事件应对和品牌宣传推广的一整套解决方案,拥有多个服务器机房中心和专业的舆情分析师团队。 本文由【TOOM】原创,转载请保留链接:https://www.toom.cn/hot_toutiao/2020102718934.html,部分文章内容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