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分析】内蒙古中小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标准:每生每年570元
[内蒙古出台]【事件分析】按照要求,自治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基本标准为每生每年570元,具体保障标准各盟市可根据课后服务形式、时间、成本等因素适当浮动。 内蒙古明确,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经费由自治区财政补助、盟市(旗县)财政补助和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家长收取服务性收费的方式共同予以保障;有条件的地区,可由财政全额承担。 按照要求,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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