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助推轻罪治理现代化💻
[刘亮]会上,黄石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丁红对《关于开展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内容进行重点解读。 会议由黄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亮主持并提出:各试点单位要根据案件具体类型,开展特色志愿服务,在规定动作前提下探索志愿服务“1 N”创新亮点;社区网格员要真监管、管到位,做好公益服务工作日常管理,检察机关做好日常工作,共同推进,将监管落到实处;各试点单位、乡镇政法办、街道平安办要建立定期联络员制度,定期会商,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检察机关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前,要求其到居住地、犯罪地所在村(社区)或者其他公益服务单位开展服务,一般设定一定服务时长,根据接收单位出具的犯罪嫌疑人公益服务期间表现,进一步考察其是否自愿认罪认罚、真心认罪悔过,为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提供依据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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