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分析】恼人的噪声污染怎么治
[刘海涛]【事件分析】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刘海涛介绍,与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比,新法确立新时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总要求。 刘海涛说,法律重新界定噪声污染内涵,针对有些产生噪声的领域没有噪声排放标准的情况,在“超标 扰民”基础上,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界定为噪声污染。 法律扩大适用范围,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将工业噪声扩展到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噪声;增加对城市轨道交通、机动车“炸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饲养宠物、餐饮等噪声扰民行为的管控;将一些仅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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