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分析】分手后他说“借的”她说“送的”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事件分析】恋爱期间,一些情侣为了表达爱意会在微信或支付宝中为对方开通亲密付相关业务,即一方在线上支付时可以选择划扣绑定亲情卡一方的银行卡余额。 此外,在双方恋爱期间,小李还以购买化妆品、项链、包包,支付住院费、装修款、住宿费、餐费等理由,陆续通过小王的微信、支付宝亲情卡及小王的银行卡向自己转账,合计25万元(其中7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 通州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王与小李之间结为恋人关系,其关系相较于朋友要亲密许多,二人在恋爱期间,一方为另一方开通微信亲属卡和支付宝亲情卡,此类开通过程均提示为“赠予”或“赠送”,现小王主张小李通过上述方式消费款项为借贷关系,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而小王提交的聊天记录内容,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关于“亲密”类的付款项达成了借贷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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