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分析】个人购车奖励6000元,海南澄迈出台新能源汽车消费奖励措施
[张毅]【事件分析】所有申请新能源汽车购车奖励的车辆自初次登记上牌办结之日起,由澄迈县交警大队限制其两年内不得转让和过户,违者将取消其获得奖励资金资格并须退还奖励资金。 奖励对象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海南省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且在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初次登记上牌并取得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奖励实行总额控制,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6.8万元,奖励标准为个人用户每辆新能源汽车奖励6000元,非财政资金购买单位用户每辆新能源汽车奖励3000元,新能源汽车奖励总量不超。...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