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分析 - 出租车“开门杀”撞倒骑车人,法院判乘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彭冲]事件分析 - 赵女士将司机王先生、乘客李女士、出租车公司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四被告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先生临时停车时未紧靠道路右侧,是导致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过错;李女士开关车门妨碍自行车通行,是导致事故的次要过错。 事发时,王先生在从事出租车运营过程中,所驾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此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车辆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均应在其赔偿限额范围内承担100%的赔偿责任,若赔偿后仍有不足的,由出租车公司和李女士连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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