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分析】以案释法|结婚半年又起诉离婚,女方是否应返还彩礼
[昭苏县人民法院]【事件分析】诉讼过程中,田某同意解除与张某的婚姻关系,但不同意返还彩礼,其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因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返还彩礼的情形。 本案当事人虽领取结婚证并共同生活约五个月,但未达到结婚后“共同生活的”目的与愿望,上述法律规定中的“共同生活”指的是双方共同长期、稳定、并有共同经营家庭的意愿在一起生活,如遇矛盾纠纷,双方均应审视自身问题,克服缺点,对对方多一点包容及耐心…… 但本案双方当事人仅共同生活五个月,发生矛盾及纠纷后,双方并未积极面对,且田某选择与张某分居,双方并非属于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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