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监督事件 - 工信部、财政部: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
[李健]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具体如下: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可以银行保函(保险)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公告原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优化调整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公告2023年第31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2023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对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进行优化调整,制定了《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3版)》,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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