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分析】马鞍山市委原常委、秘书长何志中一审获刑10年
[李岩]【事件分析】6月30日上午,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马鞍山市委原常委、秘书长何志中受贿一案,对被告人何志中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对被告人何志中违法所得均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何志中的行为依法构成受贿罪,何志中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鉴于何志中在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前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其悔罪、退出全部赃款,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法定、酌定的从轻、从宽处罚情节,可以从轻、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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