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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伟东]第五十二条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勇于担当,工作实绩显著的;(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四)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五)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六)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七)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八)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九)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十)有其他突出功绩的。 第五十六条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奖励:(一)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二)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三)有严重违纪违法等行为,影响称号声誉的;(四)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A、制定实施方案B、组织实施及时奖励C、奖励结果备案D、奖励待遇兑现(点击选项查看答案)03对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的,应当定期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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