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监测分析 - 请注意!你的这些社保待遇要有所调整了
[河南省统计局]舆情监测分析 - 6月10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根据《关于使用河南省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我省将按照新的平均工资标准核算有关待遇。 省直参保单位从2022年6月1日起,有关相关待遇按照新基数核定。 对6月1日前应予以补发待遇的有关人员,将由省社保中心依据上述基数,把应补调的人员名单、增加的金额反馈给所在单位,经所在单位核实后,于2022年8月15日前将调整基数增加的相关待遇连同2022年1月1日以来应补发的金额一并发放到相关人员社保(银行)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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