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8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浙江大学马兰红色志愿服务团]点击标题下「中国微蓝山」可快速关注为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针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中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阶段部署,浙江省安委办通报依法查处的8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2023年7月5日,湖州市南浔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浙江永保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督导暗访检查,发现该公司不同防火分区共用一套除尘系统、除尘系统互联互通,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等重大安全隐患。 经核查,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郭某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长期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未督促落实整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其行为系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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