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舆情】海口明年起奖励3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热点舆情】据了解,《奖励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3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奖励办法》规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获得认定后,在认定有效期满后经重新评定或续期的,只予表彰,不再奖励;《奖励办法》印发后5年内,对同一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再次获得上一级别认定的,将按获得认定级别另行给予奖励。 奖励金申请审批程序(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条件的,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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