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监测分析】监管部门提醒:“可食用”儿童化妆品不可信
[涂端玉]【舆情监测分析】该文章科普了儿童化妆品标签的相关规定,建议家长们在选购宝宝化妆品时切记以下提示,避免在消费中踩坑。 根据《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 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中的使用人群分类目录,3~12岁儿童化妆品可以包含美容修饰、卸妆等功效宣称,而婴幼儿(0~3周岁,含3周岁)功效宣称仅限于清洁、保湿、护发、防晒、舒缓、爽身;即3岁以下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不包括“彩妆”这一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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