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分析】收取“违约金”为何构成受贿
[网络舆情分析报告范文]【事件分析】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系李某的管理服务对象,李某在购买张某房屋之前,张某就表示将房屋赠送给他,此时李某应当知晓张某具有请托事项,尽管未予接受,但在其支付定金后张某故意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满足合同约定的违约条件后,张某积极配合办理过户,并将违约金从房款中扣除,此时,李某并未反对,究其实质是一种变相的交易型行贿受贿方式,故李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本案中,违约条款系由张某自行设定,是在其直接将房屋送给李某被拒绝后,才故意设置的违约条件,且故意拖延过户时间,让自己构成违约,从而达到向李某行贿的目的。 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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