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分析】即墨法院对林某鑫等四人提供环评虚假证明文件案一审公开宣判
[锦华公司]【事件分析】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林某鑫等人大肆招揽业务,在环评工程师靳某燕等人未参与任何编制、公司未开展任何环评工作的情况下,伪造环评工程师签名,将盖有锦华公司、悦华公司印章的环评报告资质页通过被告人谷某欢等人对外出售,用于编制虚假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900余份,违法所得近80万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环境影响评价是专业严谨的评估论证,是在发展中守护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对协同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被告人林某鑫作为承担环境影响评价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为实施犯罪成立公司,在被告人汪某、谷某欢、靳某燕的帮助下,故意提供虚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生态环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依法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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