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分析】南宁高新区原正处长级干部周叱受审
[陆海清]【事件分析】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和共同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23.00476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共同受贿犯罪中,周叱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周叱承诺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300万元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实际取得,是犯罪未遂;周叱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周叱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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