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热点】科技伦理审查提速 AI“变坏”设防
[浙江理工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网络舆情热点】此外,在《办法》的附录中还提到了“需要开展专家复核的科技活动清单”,其中包括:具有舆论社会动员能力和社会意识引导能力的算法模型、应用程序及系统的研发;面向存在安全、人身健康风险等场景的具有高度自主能力的自动化决策系统的研发。“ChatGPT与GPT等应用越来越广,也与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近,我们在科技伦理方面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浙江理工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副院长郭兵认为,《办法》比较大的亮点在于,进一步对更广泛的科技伦理审查问题做了规定,并引入了专家复核制度。 2021年9月25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发布了《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旨在将伦理融入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为从事人工智能相关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相关机构等提供伦理指引,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目前我国科技伦理的审查,也正由传统的完全自律逐渐演变成为法定的义务。”郭兵介绍说,在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了科技平台有义务设置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其个人信息的处理活动进行监督;其第五十八条则规定,提供重要互联网平台服务、用户数量巨大、业务类型复杂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制度体系,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员组成的独立机构对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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