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分析】闹离婚期间男方搞“小动作”,致女方背上巨债
[政府舆情治理]【事件分析】妻子“后知后觉”,几经诉讼终获“清白”后来小雨通过查册及时得知外省法院的诉讼情况,向法院提出异议并上诉。 2018年9月,当地一审法院认定由于小刚故意提供小雨错误的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并私自代小雨签收诉讼材料,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侵犯了小雨的合法权益,决定对小刚罚款5万元。 2019年12月,经重审,法院认为苏某转给小刚的款项不足以证实当时是借贷关系,且借条出具的经过存疑,事后未得到小雨的追认和认可,小刚主观上有制造夫妻共同债务的动机和目的,最终认定借贷关系不能成立,驳回苏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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