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改他人视频并销售被判侵权的警示意义🤬
[北京互联网法院]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判决结果警示侵权者,使用他人视听作品有不可逾越的法律边界,即使是对著作权人的视听作品轻微修改后销售,都会构成侵权。 尽管这种侵权行为的多发与此前《著作权法》未将视频作品纳入依法保护范畴有关,但也应看到,即使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著作权法》把视听作品纳入了依法保护的范畴,因对侵权行为客观存在认定难,侵犯视听作品著作权的不法行为仍未得到彻底遏制,需要司法对此积极探索,给出遏制侵权的务实举措。 与一般著作权的侵权行为相比,微改视听作品的行为因为采取了有别于原创作品的表达方式,认定这种行为构成侵权,需要精准认定其侵犯了原创视听作品的独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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