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舆情分析】女子练习“空中瑜伽”摔伤致残,健身房被判赔偿12.5万...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事件舆情分析】原告王女士诉称,她在被告健身房办卡锻炼已有一段时间,在其第八次空中瑜伽操课运动时,她从吊绳坠落,造成肩部脱臼骨折,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及后续健身活动。 法院经审理认为,健身房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在其开办的瑜伽课程上,学员王女士在尚未从高空吊绳瑜伽上安全下绳的情况下,教练即转身去辅导其他学员,该行为本身已经足以认定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同时,王女士作为成年人,在做此类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运动时,未经教练允许擅自找其他学员拍照,其自身对摔落受伤亦明显存在过错,应减轻健身房的侵权责任,综合考虑过错程度,法院酌定减轻的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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