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的品牌白酒送达时漏液了,谁来赔偿?🤠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本案中,快递公司作为承运人,在收寄案涉某品牌白酒时已经对货物进行了验视,当时其并未对货物外观或质量提出异议,在货物到达收件人处后,经收件人与快递员当场开箱验货,发现存在少量漏液情况,因此应由快递公司对漏液现象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但快递公司未能举证证明漏液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故快递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赔偿金额的认定,张先生为案涉货物办理了保价服务,双方签订的《快件服务协议》中约定有保价条款,因此快递公司应当按照保价条款的约定进行赔偿。 案涉货物存在少量漏液的情况,但显然未达到全部毁损的状态,故快递公司应当按照保价金额和损失的比例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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