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分析】十大案件之绿孔雀预防性保护公益诉讼案
[高永德]【事件分析】2017年7月,生态环境部责令水电站项目建设公司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此前不得蓄水发电,同时,民间环保组织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要求停止水电站建设。 案件的特殊性在于本案的环境破坏只是一种重大风险,但并没有真实发生,侵害情形尚不明确,庭审焦点是法院将如何依法认定这种“可能性”? 2018年8月,“绿孔雀保护公益诉讼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开庭审理,2020年3月,昆明中院做出一审判决,认为原告已举证证明案涉水电站的淹没区构成绿孔雀在生物学上的栖息地,一旦淹没,很可能对绿孔雀的生存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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